中国森林生态系统连续观测与清查及绿色核算--陕西卷
作者:大岗山站 更新时间:2018-01-25
近日,“中国森林生态系统连续观测与清查及绿色核算”系列丛书(以下简称“系列丛书”)第八卷:陕西省森林与湿地生态系统治污减霾功能研究已由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
空气是生物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大气污染是影响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和健康最直接、最严重的环境问题。随着工业化迅速发展,城市空气污染问题愈来愈突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经济的繁荣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使工业烟尘、汽车尾气等生物燃料燃烧产生的有害物质随之增高,这些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具有直接的负面影响。目前,治污减霾已成为中国政府和民众长期关心的一个焦点话题。
为充分了解陕西省现有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在治污减霾工作中发挥的作用,陕西省林业厅和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2016年启动了“陕西省森林与湿地生态系统治污减霾功能研究”项目。此次评估以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网络(CFERN)为技术依托,以陕西省林业厅和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发布的第九次森林资源调查数据为基础,以CFERN和多个辅助观测点多年连续观测数据、国家权威部门以及陕西省发布的公共数据并以《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1721-2008)》为依据,采用分布式测算方法,从物质量和价值量2个方面,首次对陕西省森林生态系统治污减霾功能进行了效益评价。并以陕西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数据为基础,对陕西省湿地生态系统治污减霾功能价值量进行了评估。本研究森林与湿地的评估基准年均为2015年。
陕西省森林生态系统治污减霾功能评估结果
陕西省森林生态系统固碳总量为1333.04万吨/年,相当于抵消陕西省2015年因能源消耗所排放二氧化碳总量的16.07%。
陕西省森林生态系统治污减霾“碳库”分布
陕西省森林生态系统滞纳空气颗粒物总物质量为13745.70万吨/年,相当于避免了西安市整个主城区被3.71厘米厚的细沙粒覆盖。
陕西省森林生态系统治污减霾“滞尘库”分布
陕西省森林生态系统吸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分别为106.76万吨/年和5.95万吨/年,分别相当于陕西省2015年工业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1.45倍和9.48%。
陕西省森林生态系统滞纳PM10和PM2.5量分别为27.07万吨/年和8.42万吨/年,相当于每公顷森林每年分别滞纳27.26千克和8.48千克的PM10和PM2.5。
陕西省森林生态系统治污减霾功能总价值量为4592.94亿元/年,相当于2015年陕西省GDP(18171.86亿元)的25.28%。每公顷森林治污减霾价值平均为4.63万元/年。其中汉中市最高,为1102.28亿元/年,占全省的23.99%;其次是安康市,为1055.53亿元/年,占全省的22.98%;铜川市最低,为69.69亿元/年,占全省的1.52%。
陕西省各地级市森林生态系统治污减霾价值量分布
陕西省湿地生态系统治污减霾功能评估结果
陕西省现存湿地生态系统清除大气降尘的物质量为33.84万吨/年,清除PM10、PM2.5的物质量分别为4.08万吨/年和1.51万吨/年;固碳总物质量为5.45万吨/年,释氧总物质量为14.56 万吨/年。
陕西省现存湿地不同评估指标价值量差异显著,全省现存湿地治污减霾总价值量为799.24 亿元/年,其中降解污染物的价值量为79.95亿元/年,占湿地治污减霾总价值量的10.01%,清除大气颗粒物占89.68%,固碳和释氧价值量分别为0.50亿元/年和2.03亿元/年。